2020 年员工辞职申请的批复 员工辞职申请的批复一 区中医院: 你院《关于给***同志辞职的请示》(路中医发[20**]10 号)收悉。 ***,男,1***年 2 月出生,籍贯江西新建,2001 年 9 月参加工作,本科学历,主治医师,系区中医院职工。 该同志由于家庭、籍贯等原因,从 2006 年 1 月至今未到单位上班,期间院方曾多次与其联系,均被拒绝回院。20**年3月1日该同志向医院递交辞职报告,鉴于本人实际情况,根据《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办法》(浙人才[1993]73 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同意***同志辞职。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员工辞职申请的批复二 ***街道党政办公室: 关于***同志的辞职报告已收悉,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,同意***同志的辞职申请,请转告该同志做好工作的移交。 鼓楼区鼓西街道党工委 2010 年 8 月 20 日 员工辞职申请的批复三 市人防工程处: 你处《关于刘坤同志申请辞职的报告》收悉。经党组研究决定,同意***同志辞职,从 20**年 1 月起,终止一切人事和劳动关系。请你处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